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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新时期我国新能源发展现状分析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 作者:章艺 | 2020年1月14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新时期我国新能源经济发展现存的问题

随着政府大力推进新能源发展,鼓励企业开发新能源,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导致大量企业蜂拥而至,其中有一些人趋之若鹜,利用倒卖项目指标谋利。这些企业的存在极大地扰乱了市场上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一些企业以高价争夺项目,同时为了满足企业要求的投资回报,再压低工程总包价格,从而导致项目建设质量下降,影响到整个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是一种转型发展的新经济,主要是近年来才有了较快的发展,新能源发展管理体系的配套制度滞后,阻碍了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进程。在新旧能源交替使用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生产水平和生产成本的差异,在过渡时期会出现连接和协调不当等现象。

就我国新能源发电而言,重要的关键设备还需要购买进口零部件,这意味着中国目前没有完全掌握新能源生产的核心技术,处于消化吸收的阶段,因此,中国还无法自主地升级和创新技术乃至引领新能源技术发展。

促进新能源未来发展的建议

积极推进电价改革。与传统的火电相比,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相对较差,如果价格相同,则大多数用户会首先选择火电,久而久之,新能源电力结构的优化调整便会遭受影响。针对以上情况,应大力改革电价,如果用户购买新能源电力,可以实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广用户和企业大力使用新能源。

新能源项目补贴滞后也是影响新能源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改革迫在眉睫。我国新能源发电的电价补贴来自财政部管理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由于可再生能源附加欠缴和财政拨款不足,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扩大,补贴缺口也持续累积。受累于补贴拖欠,新能源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往往是火电企业的3~5倍,极大地影响了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正常经营,也降低了资本对新能源项目的热情和信心。

加快推进配额制和竞价、平价上网。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指政府要求被考核的主体需保证一定比例的电力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仅针对电量进行要求,电价则交由市场决定。被考核的主体可以是地方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终端消费者。如果被考核主体由于资源禀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配额义务,可以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即绿证)来达到配额要求。

随着电网消纳能力的提升和电价机制进一步的梳理,应把消纳和补贴在项目投产运营之前解决,而非矛盾持续累积。竞价、平价上网的模式将使项目电价逐步由市场竞争决定。但这需要有效控制新能源项目的非技术成本,同时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最低保障收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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